2006年4月24日,星期一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四版:天下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严把食品流通关 五一期间保安全
雷敏

  商务部日前下发通知,要求确保“五一”期间上市销售食品安全和经营安全。
  通知明确,各地要完善节日市场供应应急预案,确保节日期间生活必需品不出现断档、脱销现象。要加强对重要商品的储备管理,做好突发事件下的紧急动用工作。在保证供应充足的前提下,要适应当地市场消费结构变化,增加优质品牌商品供应,力求商品品种丰富多样。如发生生活必需品价格暴涨、群众抢购等市场异常波动事件,各地要快速反应,同时立即上报上级主管部门,并直接向商务部报告。
  通知强调,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余波尚在,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食品流通、餐饮服务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,节前要集中开展一次食品清仓查库活动,采取企业自查与主管部门抽查相结合的方式,重点检查批发市场、零售场所、商品仓库、畜禽屠宰加工企业和餐饮企业,主要内容是清查食品的生产日期、保质期、进货渠道、包装质量、加工卫生环境等,对于卫生质量有问题的商品,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督促企业销毁,并依法对相关企业进行处理。集中开展酒类、肉类市场专项检查,严厉打击私屠滥宰,查处生产、加工、销售病害肉、注水肉、假酒、毒酒及改换过期食品包装标签等违法行为,严格实行不合格食品的退市、召回、销毁、公布制度,净化节假日市场。加大对家禽屠宰厂(场)的监管力度,严把活禽入厂关,加强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的查验,要求家禽屠宰厂(场)对活禽运输工具、装卸器具及废弃物进行强化防疫消毒处理,杜绝疫病通过屠宰环节再次传播。
  据悉,商务部将于2006年5月1日至7日启动城市生活必需品日报制度,节后自动恢复周报制度,同时,还将启动黄金周市场信息网上报送制度。